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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截止2.6)

2020-01-03 10:24:06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文科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列出一批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及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研究选题,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及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省直有关部门,省内各高校,各地级以上市市委党校、社科研究机构,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各研究基地,省重点智库。投标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每个投标单位限报6项。
      三、招标数量
      本次招标拟资助50个课题(见附件),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每个课题资助10万元。中标课题列入2020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选题只规定研究方向和范围,申报人须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的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
      四、申报资格
      1.申报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三年内有主持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被撤项或终止记录的,以及曾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与申报。
      4. 申报人应有较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五、结项要求
      本次招标课题完成时间为1年,从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计算。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处理。
      课题结项时必须提交如下相关成果:不少于3万字的高质量课题研究报告;或在南大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8000字学术论文2篇;或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8000字学术论文3篇。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项。
      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免于结项评审: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上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发表2篇以上(含2篇)与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每篇不少于2000字;
      2.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杂志发表4篇以上(含4篇)与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每篇不少于3000字;
      3.2个以上(含2个)相关研究成果获得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或深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六、申报纪律
      1.申报责任单位要把好政治关和质量关,从选题设计、课题论证、课题负责人、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等方面认真审核,合格者方可申报。
      2.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在《申报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七、申报方式
      1.本次课题招标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人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www.gdppssp.com.cn)。如未注册过的老师,请于2020114日之前完成注册

2.申请人须于202026日之前完成网上填报。

3.通过单位审核后,申请人须导出纸质课题申报书及论证活页。申报人提交的申报书及论证活页版本号须与审核通过的版本号一致。
      4.申请人须于202027日之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申报书》一式8份(含原件一份);
    2)论证活页一式8份;
    

联系人:李秀娟  85215762    546544676@qq.com



社科处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