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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截止12.26)

2019-11-19 12:20:36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发布《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指南》。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省市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研究党和国家重大创新理论以及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重大现实问题,深入探讨广州改革开放重大思想理论问题,深入总结广州现代化进程重大实践经验,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成果,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建设国际大都市,在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中勇当排头兵提供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指南》从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推动广州四个出新出彩实现老城市新活力、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专项、《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专项等多个方面,列出参考选题附后(详见附件)。
    
设置重大课题、智库课题、一般课题、羊城青年学人课题、共建课题、《广州大典》课题(《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专项)以及委托课题共七个类别。
  1.重大课题
  重大课题主要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创新理论,围绕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由申报人在2020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参考选题中择题或依据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题目申报。市社科规划办也将根据申报情况,择题专门委托专家团队开展研究。重大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
  2.智库课题
  智库课题是研究广州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课题研究必须紧扣广州现实,立足转化应用,预期研究成果必须抓住主要问题,提出破解问题的思路和有实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由申报人在2020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参考选题中择题或依据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题目申报。智库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
  3.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包括应用研究课题和基础研究课题。申报者可在2020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或依据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题目申报。自行设计题目应遵循以下原则:应用研究课题的选题紧紧围绕广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对策性;基础研究课题的选题为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前沿性、创新性的研究课题。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专项自2020年度起,纳入统一申报,具体学科为马列科社(含党史党建)。
  4.羊城青年学人课题
  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的要求与一般课题的要求基本相同,仅对申报人年龄进行限制,即不超过40周岁。羊城青年学人课题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
  5.共建课题
  共建课题的要求与一般课题的要求相同。共建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原则上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
  6.《广州大典》课题(《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专项,含博士学位论文资助)
  《广州大典》课题应在《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专项参考选题中择题或依据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题目申报。《广州大典》课题经评审后,确定为重点课题的每项资助经费8万元,确定为一般课题的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
  2020年度《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工作同时开展,申报方式和课题申报方式相同。管理办法为《〈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资助计划章程(试行)》。博士学位论文每篇资助经费3万元。
  7.委托课题
  委托课题是由市社科规划办根据党和国家、广东省以及广州市的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定时提出急需研究的应用对策性课题,以委托研究方式,单独立项。委托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53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州市社科规划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基础和比较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申报人即为课题负责人,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鼓励理论研究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2.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个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非本次申报人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个本次申报的课题;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纸质版《申请表》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博士论文资助申请人条件按照《〈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资助计划章程(试行)》执行。
  4.已获国家社科基金、广东省社科规划立项资助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已承担往年度的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广州大典》和广州历史文化研究项目、广州市社科联羊城青年学人项目且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2020年度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
  5.智库课题的申报人申报时还须提交一份约3000字的智库报告(已有研究成果精华版),打印5份随申请表报送,并发电子版至gzsghb@163.com
  6.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的申报人年龄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79121日后出生)。
  四、申报办法和注意事项
 1.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kshenbao.gzsk.org.cn/sheke/index,或打开广州社科网(http://www.gzsk.org.cn)”,点击右侧中下方的社科规划系统图标。
  2.申报人应先进行注册。
  3.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指引填写《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表》,1226日前网上提交给社科处审核,通过社科处审核后再下载打印6份纸质申请表,格式可以调整,内容须与网上申请表一致,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1231日前交社科处。 

4.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申请表》时,在课题设计论证部分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否则该申报无效。
  5.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6.广州市社科规划办不受理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报。
  7.申请人及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工作及申报系统的使用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广州市社科规划办联系。
  五、立项与管理
  1.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项目立项基本程序为:组织开展课题申报-市社科规划办资格审查-同行专家网络匿名初评-学科组专家会议复评-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网上公示-正式发布立项通知。重大课题、智库课题的会议复评方式一般为答辩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各类别课题的完成时间(自签订立项协议之日起计算):重大课题以报告为研究成果的原则上在18个月内完成,以专著为研究成果的按立项协议执行;智库课题原则上在12个月内完成;其他课题(一般课题、羊城青年学人课题、《广州大典》课题、共建课题)原则上在24个月内完成。
  3.各类别课题的成果要求:重大课题以报告为成果的,应包括1篇总研究报告和中期不少于3篇的决策咨询报告;以专著为成果的按立项协议执行。智库课题成果为1篇总研究报告和中期不少于2篇的决策咨询报告。《广州大典》课题成果按立项协议执行。其他课题(一般课题、羊城青年学人课题、共建课题),以报告为成果的,主要内容应获省市有关部门或区级党委政府吸收借鉴;以论文为成果的,一般课题论文至少2——其中1篇为CSSCISSCI来源或其他相同等级(参照所在单位规定)以上报刊文章,或者论文至少3篇;羊城青年学人课题论文至少1——CSSCISSCI来源或其他相同等级(参照所在单位规定)以上报刊文章,或者论文至少2篇;共建课题论文至少2篇;以专著为成果的书稿应符合正式出版条件且字数不少于15万字。
  4.获立项资助的《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博士学位论文按照《〈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资助计划章程(试行)》执行。
  5.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课题的研究成果(在期刊发表或出版)应标注广州市哲学社科规划2020年度课题字样和课题编号。
  6.共建课题结项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完成后将情况通报给市社科规划办,由市社科规划办统一出具结项证书。

广州市社科规划办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38483165

社科处联系人:林依,联系电话:8521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