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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七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截止6.22)

2018-05-07 12:43:40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文科各单位:

第七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已开始受理申报,现将相关申报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以下简称“钱端升奖”)是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办法的规定,教育部将钱端升奖认定为“部级奖”,国家统计局据此也将钱端升奖列入部级成果奖的统计范围。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10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3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1万元;提名奖20项。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2.时间范围 

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采纳证明,或者省部级以上级别领导批示的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前六届钱端升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一)《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

(二)《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Word版),请用电子邮件发送至:595509464@qq.com。

(三)专著3册(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四)论文3份(其中必须提供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五)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六)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四、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 6月22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希红 85215763 

主办方联系人:谭义,010-58909103,18600797296

 

 

社科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