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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广东高校国家级重点培育平台与重大培育成果(社科类)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4-07-01 09:45:00 来源:云顶12300线路快速检测中心 点击: 收藏本文

 

文科各学院及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广东高校国家级重点培育平台、重大培育项目与成果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安排,广东省教育厅正式启动2014-2016年广东高校国家级重点培育平台与重大培育成果(社科类)的申报遴选工作。由于时间紧,请各文科单位认真阅读通知附件,并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遴选类别
本次申报遴选工作共有两种类别:国家级重点培育平台和国家级重大培育成果。
符合申报要求的具备较强竞争力的平台和成果,经省教育厅(或委托高校)组织专家遴选论证,择优列入全省2014-2016年“国家级重点培育平台建设规划”和“国家级重大项目及成果培育建设规划”。全省规划经论证公布之后,在规划期内(原则上3年为一个周期)基本保持稳定,以确保能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二、申报要求
平台(成果)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申报。
(一)国家级重点培育平台
具体申报要求为:
1.国家级重点培育平台的建设目标,分别对应教育部(社科类)等国家级平台的相应类型,主要包括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国际合作基地、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科实验室、高校特色新型智库、文科数据库等。
2.申报平台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能立足本校的优势学科领域(省级重点学科及以上),围绕国际科学发展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学术带头人在国内同行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能够聚集和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的优秀学术团队;科研装备先进,基础条件良好,在省内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
3.申报平台属于已认定的省部级科研平台(社科实验室、高校特色新型智库、文科数据库等国家新增平台类别除外),在考核评估中获良好以上结论;基本具备冲击国家级重点平台的基础和实力,经2-3年的重点培育建设后,有望成为国家级科研平台。
申报限额:原则上我司不超过5项(含科技、社科类)。
(二)国家级重大培育成果
具体申报要求为:
1.申报成果要求前期已具有良好的基础和潜力,已形成较大的创新和突破,或已产生较大影响的经济社会效益;预期能够产出具有理论创新的原创性成果或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有重大突破、产生重大影响力的成果。
2.申报社科类国家级重大培育成果,要求是已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及以上的成果。
3.申报成果应已基本具备了冲击国家级重大成果和奖励的基础和实力,经1-2年培育建设,有望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社科类成果有望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科类)一等奖。
申报限额:原则上我司不超过6项(含科技、社科类)。
三、申报程序
(一)有意申报国家级培育平台和成果的单位与个人请于7月10日之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平台/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5份及电子版到社科处(校办公楼312室)。
(二)由学校统一组织遴选工作;获得学校推荐的平台和成果请于7月17日之前登录教育厅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02.116.224.17),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平台/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4份到社科处(校办公楼312室)。
“×××平台/项目”建设申请书及相关申报说明将于近日在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挂出,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02.116.224.17)查看下载。
联系人:谢海波,电话:85211307。  
邮 箱:kycx@scnu.edu.cn
   
 
附件
 
 
                                社科处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