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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重大调整公告

2014-01-20 16:23:00 来源:云顶12300线路快速检测中心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基金委)通知,自2014年开始,国家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现将有关变化予以公告。

 

 一、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实行新的管理办法

2001年公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试行办法》于已废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管理办法》于201421起生效。管理办法全文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39860.htm)查看。

【解释1】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国家基金委提出申请。

【解释2】增加对群体负责人的年龄限制,申请当年11日需未满55周岁。

【解释3】不再实行3+3+3年滚动资助,改为6+3年资助模式。

【解释4】申报期限为6年,申请经费1200万元,数学和管理为840万元。

【解释5】作为群体负责人限获得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一次。

 

二、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三、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 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 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解释1限项规则: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项目获得资助后,在结题前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其他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除外)。

【解释2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分自由申报和部门推荐两类。2014年度自由申请类资助计划为4.5亿元,项目申请不得超过1000万元/项,资助期限5年。部门推荐类项目申请经费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前通过教育部和中科院推荐,今后的推荐途径可能会拓宽。

【解释3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属于国家科技计划资助类别之一,由科技部管理。与国家基金委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一起查超项。

 

3. 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解释】2014年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计划资助100项,资助强度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5年。

 

四、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解释1】上两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可以申报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专项基金、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合作项目等。

【解释2】上两年连续申请青年科学基金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在年龄范围且符合其他限项规则,可以继续申报,不受面上项目连续两年未获资助停一年申报的影响。

 

五、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解释】上年度获准一年期面上项目和一年期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今年不得申请同类项目。一年期的专项基金不在此列。

 

  六、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解释】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往年是不得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部项目(申请代码G开头),从2014年开始,是不得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所有学部和局室项目。

  2. 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解释】往年是不得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部项目(申请代码G开头),从2014年开始,是不得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所有学部和局室项目。

 

七、NSFC-广东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变化

2014NSFC-广东联合基金指南明确不再接收培育项目申请,只接收重点支持项目申请

 

八、境外人员申报身份限制

1. 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2. 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或者作为合作者承担了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在前两类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亦然,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前两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

【举例】双聘于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究院的香港科技大学某教授,在符合高级职称限3项的大前提下,该教授可以在以下情况中二选一,直至其境内境外身份一致。

1)以香港科技大学教授身份(境外身份)参与面上、青年、重点、联合基金等项目申报,附知情同意书;可以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可以作为境外合作者参与重点国际合作项目和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如NSFC-RGC项目)的申报。

2)以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究院教授身份(境内身份)主持、参与、申报、在研面上、青年、重点、联合基金等项目,在申请书上签字;不可以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该教授若要参与重点国际合作项目和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如NSFC-RGC项目),只能以内地身份出现,不能作为合作者。

 

九、申请代码调整

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若干学科处对申请代码进行了调整,填报时按新申请代码填写。

【解释1】信息学部(F01)、化学学部(B02B03B04)、生命学部(C08C09)等变化较大。

【解释2】离线填报申请书时,不可同时打开往年和今年的申请书,以免申请代码窜用出错。

 

十、地理学(D01)、电子学与信息系统(F01)、肿瘤学(H16)的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已实施两年,并将继续推行。从2014年起,申请其他学科项目也试用关键词规范化选择功能,在关键词栏中选择中文关键词。

 

十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需登录ISIS系统在线填报

【解释】无ISIS系统帐号的项目申请人需在115日后向科研院提供姓名(需与身份证、护照等证明材料完全一致)、所在院系、当前职称、email(建议使用单位邮箱)、联系方式,科研院为申请人开通帐户。

 

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有疑问者,欢迎致电或发email向科技处联系人问询。

 

联系人:刘晓艳(020-85211105kyc13@scnu.edu.cn

张来策(020-85211103kyc10@scnu.edu.cn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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