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2012-03-30 0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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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2]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2]31号),现就我司选派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各学院应按照学院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突出。 3、在我司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选派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我司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 三、学费资助 教育部将为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提供每人每学年5000元的资助。 四、注意事项 为提高录取率,有申请意向且符合条件者,应事先与对方导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行申报。 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课题目录、收费标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等信息,由申请者自行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团队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下载并填写。 五、报名事项 申请者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1式4份,由各单位审核申请人资格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4月5日中午12点钟前报送团队科。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85211059 电子邮箱:szk4@scnu.edu.cn. 人事处 2012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