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通知
文科各院系、各单位: 接教育部通知,2012年度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任务项目已开始接受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与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紧密结合进一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战略目标,针对当前高校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课题申报范围详见课题指南(附件1)。 1.课题分为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大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60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 2.重大课题要求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思路和目标进行课题设计论证;一般课题可以围绕课题指南规定的相关范围和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自拟题目。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1.重大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最终成果要求详见课题指南(附件1);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研究成果为专著或2篇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提交有关部门的研究咨询报告。所有课题应为教育部(社科司)工作简报、专家建议、成果摘报或学风委工作简报提供2份以上稿件。 2.课题研究完成后应办理结项手续,同时报送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研究咨询报告(含采纳证明)。重大课题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所有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资助”字样。 三、申报条件 1.我司限报名额共2项。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风,对国内外学术规范现状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有一定研究基础并有相关研究成果。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1.2012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10月20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并由我处通过申报系统统一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重大课题的申报不受《申请评审书》中的加页限制。 4.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3366596901、13366596902,电子信箱:xmsb2012@sinoss.net。 5. 请申报者于11月15日之前将纸质《申请评审书》(A表、B表合订)三份交至社科处进行校内初评,评审通过的项目由我处统一通知,11月18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于11月24日之前将《申请评审书》正式版送交社科处(校办公楼312室),逾期恕不受理。联系人:谢海波,联系电话:85211307,电子信箱:kycx@scnu.edu.cn。 6.《申请评审书》(正式版)送交要求:一般课题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A表)2份,匿名评审表(B表)8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A表)内;重大课题为《申请评审书》8份(A表、B表合订)。《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单面印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附件:1.专项任务项目(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课题指南.doc 社科处 2011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