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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司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的通知

2010-11-04 11:25:00 来源:财务处 点击: 收藏本文

各项目负责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司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计划性和实效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通知》(粤教财函[201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司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代码为“C”、“G”、“S”等英文字母打头(如:C10046)的省级财政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对已下达预算指标的上年结转、本年安排的专项资金,要组织人员及时办理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等各项支出, 各项资金应于1219日前支付完毕,否则省财政厅将于1220统一回收所有财政项目指标余额。
二、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单位财政支出进度、结余结转等情况安排下一年度的预算指标,对支出管理好、进度快的单位,优先安排下年度预算指标,对支出管理差、进度慢的单位,将从紧安排下年度预算指标,特别是对于长期不使用的经费或使用额度极少的项目,省财政将按规定予以调整和统筹使用。
三、凡因未及时使用资金,省财政厅将预算指标回收不予结转下年使用等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一律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要加强对省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安排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切实提高我司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如对本通知有疑问,或需查询2010年各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可致电:85215810,联系人侯美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