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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2010-10-28 13:55:00 来源:校工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部门工会:
    “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广东省总工会为配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改革,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看病难”,维护职工利益、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而实施的一项保障计划。参加此保障计划的职工必须加入广东省职工医疗保障互助会成为会员,并以团体形式参加互助保障活动。我司教职工2007年参加的“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于2010年11月到期。“平时注入一滴水,难时拥有互助情”,该计划实施以来,受到各高校的欢迎,使不幸患重病的教职工获得医疗费用的支持。我司自2007年11月至今,通过本互助保障计划获得医疗费用支持的共计8人次,总计16万元,大大减轻了教职工个人的负担。为继续帮助教职工抵御疾病风险,校工会希望我司教职工积极加入省职工医疗保障互助会并参加到新一期互助保障计划。根据我司的实际情况,校工会决定,我司统一选定购买两份互助保障(每份交保费人民币80元,每份保障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教职工(含非在编入会的会员)参保人员每人交保费人民币160元,保障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
    参加者需填写登记表。表格填写时,2007年参加过互助保障计划的会员与今年新参加的会员要分开不同表格填写。表格一式三份,保障费原则上由个人缴纳,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由部门工会及个人共同承担。请各部门工会认真做好参保的发动工作和款项收交工作,于2010年11月5日前将款项统一交到校财务处(407)242136项目(可转账),并认真填写好参保会员名单表格(表格可复印),一式三份盖上单位公章后,与交款收据复印件一并交到校工会办公室,名单电子版同时发到校工会电子邮箱hs808@scnu.edu.cn。
    详细的《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保障条款请在校工会网页《为您服务》栏目中查看,名单电子表格在校工会主页《为您服务》栏目中下载。
    请各部门工会福利委员及时做好上述工作。
校工会
2010年10月26日